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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_录取原则,招生计划

作者:小编来源:招生之家时间:2023-12-16 12:22

摘要:满招损,谦得益,忧劳可以兴国,逸豫可以亡身,自然之理也。在这个充满挑战和困难的大环境下,要有忧患意识,不能因为暂时的满足安于现状、贪图享乐。在这个多变的世界里面,我们如果

 
        满招损,谦得益,忧劳可以兴国,逸豫可以亡身,自然之理也。在这个充满挑战和困难的大环境下,要有忧患意识,不能因为暂时的满足安于现状、贪图享乐。在这个多变的世界里面,我们如果一成不变的话,就会慢慢的被世界所遗忘,被世界所淘汰,时刻保持警惕去应对那些变化,使自己变得优秀。      
        学校简介:
        在半个多世纪的办学历程中,学校始终坚持“立足三峡、辐射两翼、统筹城乡、服务基层”的办学定位,以医学教育和卫生职业教育为主体,先后为三峡库区及周边地区培养了各级各类医药卫生人才10万余名,为三峡库区城乡卫生事业统筹发展和医药产业快速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和技术支撑。近5年来,荣获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省级科技进步奖各1项,建有省级精品课程或精品资源共享课程5门、省级教学团队3个、万州生态涵养发展重点创新团队3个,学生参加国家级、市级职业技能大赛获一、二、三等奖多项。
        学校先后被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庆市人民政府授予“重庆市文明单位”、“职业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全国中医药科技工作先进集体”、“招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重庆市园林单位”、“重庆市高校学生管理工作先进集体”等称号,是重庆市市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招生计划: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发展规模、办学条件、人才需求等因素制定年度招生计划。 学校招生处按照国家有关招生政策,本着教育公平的原则,根据各省人口基数,考虑生源质量、就业需求等因素制定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上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学校招生处将经教育部批复的招生来源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并向社会公布。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公布为准。
        录取基本原则:
        学校按“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考生。
        1.学校录取按志愿优先的原则,首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填报本校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的第一批投档)的上线考生;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的第一批投档)上线考生数不足本校在该省的招生计划数时,根据缺额的招生计划,按照投档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非第一志愿(或非第一批投档)的上线考生。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的录取采取“专业志愿清”方式进行,即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二志愿考生投档后,不影响第一志愿考生的预录取结果。
  2.对于报考我校,符合有关省(市、自治区)规定的加分或降分条件的进档考生,我校按加分或降分后的总成绩进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进档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报告中各科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须及格,学校分项评价达到合格及以上,方可被录取;凡高中学校审查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对口高职类考生的专业综合考试须合格及以上,方可被录取。
  4.专业安排按志愿优先的办法进行确定,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对于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优先满足第一专业志愿,如考生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专业录取最低分,则在其所报第二专业志愿未满的情况下,安排至该专业,以此类推。考生所填报志愿都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按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5.我校各专业不限应试外语语种,但所有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教学均为英语。所有专业录取不限男女比例,但鉴于行业用工限制,建议男生谨慎填报助产、医学美容技术专业。
  6.鉴于医药类专业培养要求和就业特点,我校医学类、护理类、药学类、医学技术类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口腔医学和口腔医学技术专业不招“左利手”(俗称“左撇子”);护理类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5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5厘米。其他体检项目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考虑到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的特殊性,建议残疾考生慎报我校医护类各专业。
       录取结束后,学校将及时在校园网上公布录取结果,考生可登录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生信息网查询。
       凡被我校录取的考生,由学校寄发通知书给考生本人。对规定期限内没有报到又未向学校提出延期报到书面申请的学生,学籍注册为“放弃入学资格”,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学生自负。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在校期间,学校一旦发现并查实高考录取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在半个多世纪的办学历程中,学校始终坚持“立足三峡、辐射两翼、统筹城乡、服务基层”的办学定位,以医学教育和卫生职业教育为主体,先后为三峡库区及周边地区培养了各级各类医药卫生人才10万余名,为三峡库区城乡卫生事业统筹发展和医药产业快速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和技术支撑。近5年来,荣获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省级科技进步奖各1项,建有省级精品课程或精品资源共享课程5门、省级教学团队3个、万州生态涵养发展重点创新团队3个,学生参加国家级、市级职业技能大赛获一、二、三等奖多项。
      学校先后被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庆市人民政府授予“重庆市文明单位”、“职业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全国中医药科技工作先进集体”、“招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重庆市园林单位”、“重庆市高校学生管理工作先进集体”等称号,是重庆市市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招生计划: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发展规模、办学条件、人才需求等因素制定年度招生计划。 学校招生处按照国家有关招生政策,本着教育公平的原则,根据各省人口基数,考虑生源质量、就业需求等因素制定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上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学校招生处将经教育部批复的招生来源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并向社会公布。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公布为准。
       录取基本原则:
       学校按“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考生。
       1.学校录取按志愿优先的原则,首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填报本校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的第一批投档)的上线考生;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的第一批投档)上线考生数不足本校在该省的招生计划数时,根据缺额的招生计划,按照投档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非第一志愿(或非第一批投档)的上线考生。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的录取采取“专业志愿清”方式进行,即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二志愿考生投档后,不影响第一志愿考生的预录取结果。
    2.对于报考我校,符合有关省(市、自治区)规定的加分或降分条件的进档考生,我校按加分或降分后的总成绩进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进档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报告中各科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须及格,学校分项评价达到合格及以上,方可被录取;凡高中学校审查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对口高职类考生的专业综合考试须合格及以上,方可被录取。
    4.专业安排按志愿优先的办法进行确定,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对于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优先满足第一专业志愿,如考生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专业录取最低分,则在其所报第二专业志愿未满的情况下,安排至该专业,以此类推。考生所填报志愿都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按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5.我校各专业不限应试外语语种,但所有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教学均为英语。所有专业录取不限男女比例,但鉴于行业用工限制,建议男生谨慎填报助产、医学美容技术专业。
    6.鉴于医药类专业培养要求和就业特点,我校医学类、护理类、药学类、医学技术类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口腔医学和口腔医学技术专业不招“左利手”(俗称“左撇子”);护理类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5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5厘米。其他体检项目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考虑到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的特殊性,建议残疾考生慎报我校医护类各专业。
      录取结束后,学校将及时在校园网上公布录取结果,考生可登录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生信息网查询。
      凡被我校录取的考生,由学校寄发通知书给考生本人。对规定期限内没有报到又未向学校提出延期报到书面申请的学生,学籍注册为“放弃入学资格”,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学生自负。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在校期间,学校一旦发现并查实高考录取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_
 

关键词: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_录取原则,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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